申请条件:
1.本市无房。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;
2.缴满3个月。缴存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;
3.合同已备案。租赁本市按月直付房租试点项目住房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。
申请时间:
在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效期内提出申请。
申请渠道:
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“成都住房公积金”APP,或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签订《服务协议》。
申请材料:
1.线上办理
缴存人通过“成都住房公积金”APP办理,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互联互通方式可查证申请信息的,缴存人无需提供材料;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无法查证婚姻信息的,缴存人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。
2.线下办理
缴存人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的,应提供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;配偶代办的,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。